对焊法兰的验收和生产技术

2018-05-22

对焊法兰在生产和制作时采用一定的技术参数、技术要求、工艺方式和原理进行生产,对焊法兰在焊接时严格控制技术参数的要求,保证能够在生产、使用中充分发挥对焊法兰的作用。

  一、对焊法兰常规检验平焊法兰。

  1、机加工表面不得有毛刺、有害的划痕和其他降低法兰强度及连接可靠性的缺陷。

  2、锻造法兰表面应光滑,不得有锻造伤痕、裂纹等缺陷。

  3、环连接面法兰的密封面应全部逐项检查,槽的两个侧面不得有机械技工引起的裂纹、划痕或撞伤等表面缺陷。

  4、不锈钢法兰加工完毕后,并防止划伤和撞击,碳钢应在其密封面上涂防锈油。

  5、法兰材料和法兰加工质量应符合法兰标准的各项规定。

  6、法兰的验收规则和无损探伤检验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确定。

  二、对焊法兰一般采用锻件或锻轧工艺制成。

  当采用钢板或型钢制造时,必须符合下列要求:

  1.对焊法兰应经超声波探伤,无分层缺陷;

  2.环件的对接焊缝应采用全熔透焊缝;

  3.环件的对接焊缝应进行焊后热处理,并作100%射线或超声波探伤,且射线探伤符合JB4730-2005的II级要求,超声波探伤符合JB4730-2005的I级要求。

  4.应沿钢材轧制方向切割成条状,经弯制对焊成环件,并使钢材的表面形成环的柱面。不得采用钢板直接机加工成带颈对焊法兰;

  三、对焊法兰的级别及其技术要求应符合JBT4726-4728的相应要求。

  1.公称压力为0.25MP-1.0MPa的奥氏体不锈钢或碳素钢锻件允许采用Ⅰ级锻件。

  2.公称压力PN为1.6MPa-6.3MPa的锻件应符合Ⅱ级或Ⅱ级以上锻件级别的要求,除以下规定外。

  3.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,应符合Ⅲ及锻件的要求:

  1)公称压力PN>1.6MPa且工作温度≤-20摄氏度的铁素体钢锻件。

  2)公称压力PN>4.0MPa的铬钼钢锻件;

  3)公称压力PN≥10.0MPa法兰用锻件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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